普法辦〔2018〕9號《全國普法辦公室關于印發(fā)〈全國法治宣傳教育第七個五年規(guī)劃考核評估指標體系(試行)〉的通知》
《全國普法辦公室關于印發(fā)〈全國法治宣傳教育第七個五年規(guī)劃考核評估指標體系(試行)〉的通知》
普法辦〔2018〕9號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普法依法治理領導小組辦公室,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普法依法治理領導小組辦公室:
《中共中央、國務院轉發(fā)〈中央宣傳部、司法部關于在公民中開展法治宣傳教育的第七個五年規(guī)劃(2016-2020年)〉的通知》(中發(fā)〔2016〕11號)明確要求“加強工作考核評估,建立健全法治宣傳教育工作考評指導標準和指標體系,完善考核辦法和機制。” 《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fā)〈關于實行國家機關“誰執(zhí)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的意見〉的通知》(中辦發(fā)〔2017〕31號)也明確提出“要健全完善普法工作考核激勵機制,建立考核評估體系”。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法治宣傳教育工作的重要論述和中央文件精神,適應全面依法治國新形勢對法治宣傳教育工作提出的新要求,發(fā)揮考核評估對普法工作的指導、評價、引領、推動作用,全國普法辦公室制定了《全國法治宣傳教育第七個五年規(guī)劃考核評估指標體系(試行)》,現(xiàn)印發(fā)你們。請各省(區(qū)、市)結合本地實際,認真貫徹落實,并制定本省(區(qū)、市)法治宣傳教育第七個五年規(guī)劃考核評估指標體系。
當前,各省(區(qū)、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領導小組要抓緊做好迎接全國“七五”普法中期檢查準備工作(通知另發(fā)),認真組織開展好本省(區(qū)、市)“七五”普法中期檢查工作。指標體系中要求“網上申報”的24項材料,請各省(區(qū)、市)于9月30日前報送至司法部法宣司地方處郵箱:sfbdfc@163.com。
中央國家機關各部(委、辦、局)普法工作領導小組可參照本指標體系,開展“七五”普法中期評估工作。
對該考核評估指標體系的試行情況和完善意見,請及時報全國普法辦公室。
附件:全國法 治宣傳教 育第七個五年規(guī) 劃考核評 估指標體 系(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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