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教督辦〔2018〕1號《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加強學生營養(yǎng)改善計劃食品安全工作的緊急通知》
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加強學生營養(yǎng)改善計劃食品安全工作的緊急通知
國教督辦〔2018〕1號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
當前正值中小學校秋季開學之際,江西萬安、河南洛陽、西藏雙湖等多地發(fā)生學校食品安全事故,導致學生群體性食物中毒,危及學生身體健康。為切實加強學校食品安全工作,有效預防食品安全事故發(fā)生,現(xiàn)就有關工作緊急通知如下:
一、立即開展學校食品安全隱患排查
中小學校人員密集,食品安全問題不容忽視。當前,全國大范圍高溫、高濕天氣尚未消退,一些地區(qū)還發(fā)生了洪澇災害,各種致病微生物容易迅速繁殖,食品因加工或貯存不當,極易引發(fā)食品安全事故。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充分認識學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樹立食品安全工作紅線意識和底線思維,指導營養(yǎng)改善計劃試點地區(qū)學校立即組織開展一次食品安全隱患排查。重點檢查學校食堂衛(wèi)生狀況,食堂儲備食材、調料是否在保質期,是否發(fā)生腐敗、變質等情況,及時發(fā)現(xiàn)食品安全管理中存在的問題,消除安全隱患。加強對供應商的監(jiān)管,進一步完善食材的招標采購和驗收環(huán)節(jié),堅決拒不合格食材于校門之外。
二、嚴格落實學校食品安全管理規(guī)定
各地要嚴格執(zhí)行食品安全有關法律法規(guī),不斷完善學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食堂就餐環(huán)境,健全食品安全應急預案。要嚴格落實崗位人員持證上崗制度,重點加強湯桶、餐盤等容器的消毒工作。要嚴格落實校長、教師陪餐制度。要針對學校水源水質保障,以及食堂食品采購、運輸、儲存、加工等重點環(huán)節(jié),建立完善食品安全自查和定期檢查制度,做到層層把關,責任到人,堅決防止食物中毒事件的發(fā)生,確保師生健康安全。
三、切實加強學校食品安全督導檢查
各地教育督導部門要按照《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關于開展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yǎng)改善計劃專項督導的通知》(國教督辦函〔2018〕44號)要求,將學校食品安全工作作為專項督導的重要內容,加強對地方政府及各有關部門、學校落實安全工作職責的督導檢查。對不重視學校食品安全工作、不履行相關職責或履職不力,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不良社會影響的,要按有關規(guī)定嚴肅追究相關人員責任,構成瀆職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
2018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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