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證發(fā)〔2019〕111號《上海證券交易所關于調整固定收益證券綜合電子平臺交易相關事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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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證券交易所關于調整固定收益證券綜合電子平臺交易相關事宜的通知
上證發(fā)〔2019〕111號
各市場參與人:
為滿足固定收益證券交易需求,上海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本所)就固定收益證券綜合電子平臺(以下簡稱固定收益平臺)交易相關事宜進行如下調整:
一、通過固定收益平臺開展的各類交易,交易時間調整為9:30至11:30、13:00至15:30。
二、固定收益平臺債券現(xiàn)券交易不再實行價格漲跌幅限制。
三、固定收益平臺債券現(xiàn)券(特定債券除外)交易價格(凈價)偏離交易當日日終相關比較基準超過2%(含)的,交易商應不晚于收盤后次一交易日向本所報告該筆交易。
交易商根據(jù)前款規(guī)定進行報告的,報告內容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方的基本信息、交易要素、交易情況及原因等。交易商應當將包含相關內容的債券交易情況說明表(詳見附件)掃描版發(fā)送至bondtrading@sse.com.cn。
四、交易商應當主動建立多指標、差異化的債券現(xiàn)券交易價格比較基準體系,相關比較基準包括但不限于中債估值、中證估值及本所認可的其他公允指標。
五、本通知自2019年11月18日起實施。本所此前發(fā)布的相關業(yè)務規(guī)則與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準。
特此通知。
附件:債券交易情況說明表(樣張)
上海證券交易所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