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政辦〔2012〕106號《洛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在全市組織人防警報器試鳴的通知》

發(fā)布時間:2021-08-31 04:08:37 瀏覽量: 來源:洛陽市人民政府官網(wǎng)

洛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在全市組織人防警報器試鳴的通知






洛政辦〔2012〕106號





各縣(市、區(qū))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洛陽高新技術產(chǎn)業(yè)開發(fā)區(qū)管委會,洛陽新區(qū)管委會辦公室,各有關單位:


按照《河南省人民防空辦公室關于全省統(tǒng)一組織警報鳴放有關事項的通知》(豫防辦〔2012〕158號)要求,市政府定于 2012年9月18日上午9:30-10:30在全市進行人防警報器統(tǒng)一試鳴。為確保這次警報器試鳴工作圓滿成功,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加強組織領導


本次警報器試鳴范圍為各縣(市、區(qū))。各縣(市、區(qū))政府和各大型企業(yè)要有1名領導主抓,周密籌備,精心組織,把警報器試鳴的有關工作落到實處。


二、搞好宣傳教育


各級、各單位要結合這次警報器試鳴,加大對人民防空工作的宣傳力度,增強全社會的人民防空意識。洛陽日報、洛陽晚報、洛陽廣播電臺、洛陽電視臺以及相關網(wǎng)絡和單位自辦的廣播站等媒體,要在9月16日-17日向全市人民發(fā)出通告,力爭做到家喻戶曉,人人皆知,使城市居民在試鳴過程中能夠正常工作、生產(chǎn)、生活,避免因警報器試鳴帶來意外恐慌。


三、做好設備監(jiān)測維護


警報器試鳴前,警報器維護操作人員要對警報器及相關設備、設施進行一次測試、保養(yǎng),使控制系統(tǒng)、供電系統(tǒng)均處于良好的戰(zhàn)備狀態(tài)。屆時,洛陽廣播電臺、洛陽電視臺同步發(fā)放防空警報信號。試鳴期間工作人員要堅守崗位,嚴格操作程序,一絲不茍;單位領導要在音響覆蓋區(qū)域進行試聽、監(jiān)聽。


試鳴后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將試鳴情況上報市人民防空辦公室。



洛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2 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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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關鍵詞: 洛陽市, 洛政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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