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運管〔2021〕120號《水利部關于公布2021年全國大型水庫大壩安全責任人名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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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關于公布2021年全國大型水庫大壩安全責任人名單的通知
水運管〔2021〕120號
部直屬有關單位,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水利(水務)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水利局:
按照《水庫大壩安全管理條例》有關規(guī)定和水利部《關于加強水庫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水建管〔2006〕131號)要求,根據(jù)各地落實和報送情況,現(xiàn)將2021年度全國710座大型水庫大壩安全責任人名單予以公布。
各省級水行政主管部門要按照水利部的安排部署,抓緊組織落實中小型水庫大壩安全責任人,并通過媒體向社會公布,接受社會監(jiān)督。要以地方人民政府行政首長負責制為核心,明確各級責任人的具體職責,全面落實安全管理責任。原責任人工作變動,要及時作出調整。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要會同水庫主管部門加強本行政區(qū)域內水庫大壩安全監(jiān)管,督促管理單位和管理人員按照有關規(guī)定做好各項安全管理工作,切實保障水庫安全運行和效益充分發(fā)揮。
聯(lián)系人:高全、郭健瑋
聯(lián)系電話:010-63203478、63202227
電子信箱:shuikuchu@mwr.gov.cn
水利部
2021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