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體藝廳函〔2021〕40號《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遴選第二屆全國兒童青少年近視防控宣講團成員的通知》
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遴選第二屆全國兒童青少年近視防控宣講團成員的通知
教體藝廳函〔2021〕40號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
為進一步落實《綜合防控兒童青少年近視實施方案》《兒童青少年近視防控光明行動工作方案(2021-2025年)》,深入有效推進新冠肺炎疫情常態(tài)化防控形勢下兒童青少年近視防控工作,經研究,教育部決定組建第二屆全國兒童青少年近視防控宣講團,不斷擴大宣講范圍,提高宣講成效?,F(xiàn)就遴選第二屆全國兒童青少年近視防控宣講團成員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選標準
(一)基本條件
1.擁護黨的領導,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德才兼?zhèn)洌谌珖虍數(shù)貎和嗌倌杲暦揽仡I域有較高聲譽和威望。
2.有面向廣大兒童青少年進行近視防控宣傳教育的豐富經驗和熱情,熱心兒童青少年近視防控宣傳教育工作。
3.身體健康,有意愿、有精力、有能力、有時間承擔和完成相關近視防控宣講任務。
(二)不同類別宣講團成員的具體要求
1.專家宣講團成員要具備醫(yī)學(眼科)專業(yè)背景,有較高的學術地位、業(yè)界影響力,具有高級職稱。
2.教育行政部門負責人宣講團成員可從省、市、縣三級教育行政部門中遴選和推薦,應在教育行政部門擔任相關領導職務,負責近視防控工作一年以上,在近視防控工作中有創(chuàng)新舉措,取得突出成效。
3.校(園)長宣講團成員從各級近視防控試點學校(幼兒園)中優(yōu)先推選,應具備先進的近視防控工作理念,能有效落實近視防控相關政策和措施,積極為學生創(chuàng)設良好的視覺健康環(huán)境。
4.家長宣講團成員應掌握科學的眼健康知識和科普技能,具有較強宣講能力,能以身作則引導孩子養(yǎng)成良好用眼習慣,積極參與家校協(xié)同。
二、遴選程序
1.省級推薦。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根據(jù)基本條件和不同類別宣講團成員具體要求,推薦不同類別宣講團成員各2—3名。
2.審核認定。根據(jù)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推薦結果,我部組織專家進行審核,對符合條件者予以認定和公布。
三、職責要求
1.宣講團成員應當主動加強兒童青少年近視防控知識、技能學習,提升專業(yè)水平。學期內平均每月進校園面向學生宣講1次,全年累計宣講不少于8次。
2.宣講團成員應當及時根據(jù)宣講對象的意見建議,調整宣講內容,改進宣講方式,確保宣講效果。嚴禁利用宣講團成員身份謀取不當利益。
3.宣講團成員應當積極主動了解當?shù)貎和嗌倌杲暦揽毓ぷ魍七M情況,及時總結各地各校推進近視防控科學普及和宣傳工作典型經驗做法,每年年底前將近視防控宣講工作總結報教育部體育衛(wèi)生與藝術教育司。
四、材料報送要求
請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報送正式推薦函,同時填寫《全國兒童青少年近視防控宣講團成員推薦表》(附件1)和推薦人選匯總表(附件2),于2021年8月31日前將紙質推薦材料1份報教育部體育衛(wèi)生與藝術教育司,并將電子版推薦材料發(fā)至指定郵箱。
聯(lián)系人:樊澤民、黃象好,聯(lián)系電話:010-66096231,電子郵箱:tfwssj2@moe.edu.cn。
地址:北京市西單大木倉胡同37號 教育部體育衛(wèi)生與藝術教育司體育與衛(wèi)生教育處,郵編:100816。
附件:
1.全國兒童青少年近視防控宣講團成員推薦表
2.全國兒童青少年近視防控宣講團成員推薦人選匯總表
教育部辦公廳
2021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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