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革函〔2021〕1155號《國家文物局關于第一個核武器研制基地舊址四場區(qū)舊址修繕工程的批復》
國家文物局關于第一個核武器研制基地舊址四場區(qū)舊址修繕工程的批復
文物革函〔2021〕1155號
青海省文物管理局:
你局《關于第一個核武器研制基地舊址四場區(qū)舊址修繕工程設計方案的請示》(青文物局字〔2021〕112號)收悉。經研究,我局意見如下:
一、原則同意實施第一個核武器研制基地舊址四場區(qū)舊址保護修繕工程。
二、所報方案尚需作以下補充和完善:
(一)深化前期勘察和原狀研究,在廓清舊址歷史格局、加強價值研究的基礎上,以現狀整修為主,堅持最小干預、分類施策,進一步明確修繕的目標、內容和依據,增強保護措施的針對性。
(二)補充舊址結構安全專項評估,根據評估結果確定結構加固的修繕內容。目前仍在使用、不影響文物安全的,原則上保持現狀,不宜大幅度恢復。已坍塌的遺址進行現狀保護,原則上不得復建。崗樓門窗恢復依據不足,宜維持現狀。
(三)完善清水墻面的修繕做法??偨Y評估第一個核武器研制基地舊址以往清水墻維修的技術經驗,針對酥堿30mm以下的磚砌體應采用適宜的修復材料。
(四)規(guī)范文本表述和圖紙標注,細化圖紙及節(jié)點大樣。補充雨棚、檐口、屋面、樓板、屋架、排水、圍墻、門窗詳圖和工程措施,補充屋頂殘損照片、后期不當拆改照片。
(五)施工階段應加強對掩體及其相連墻體的防水做法、滲漏情況的勘察,統(tǒng)籌考慮建筑防水問題。
三、具體方案由你局指導有關單位按照上述意見補充、完善并經你局核準后實施。
四、請你局督促施工單位做好施工前期準備工作;加強協(xié)調監(jiān)管,及時開展工程檢查,督促項目管理單位和方案設計單位加強施工全程指導,督促項目施工單位嚴格遵守文物保護工程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標準規(guī)范要求,做好施工組織管理,主動接受社會監(jiān)督,確保工程質量和人員、文物安全。
五、請你局按照《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文物保護工程竣工驗收管理暫行辦法》,做好工程竣工驗收工作。
六、請你局督導有關單位加強舊址日常管理和養(yǎng)護工作,及時發(fā)現和排除安全隱患,確保文物安全。
專此函復。
國家文物局
2021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