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政函〔2024〕307號《國家文物局中央網信辦關于開展2024年度中華文物新媒體傳播精品推介工作的通知》
國家文物局中央網信辦關于開展2024年度中華文物新媒體傳播精品推介工作的通知
文物政函〔2024〕307號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文物局(文化和旅游廳/局)、網信辦,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文物局、網信辦,國家文物局各直屬單位,各有關單位:
為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學習宣傳習近平文化思想,全面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文物工作重要論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切實加強文物保護利用和文化遺產保護傳承,提高文物研究闡釋和展示傳播水平,推動文化傳承發(fā)展,賡續(xù)中華文脈,國家文物局、中央網信辦聯(lián)合開展2024年度中華文物新媒體傳播精品推介工作?,F(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標
宣傳推介一批導向正確、內容優(yōu)質、形式新穎、傳播效果突出的文博新媒體傳播產品,鼓勵引導文博單位、網信部門、媒體單位及社會各界融合文物資源優(yōu)勢和網絡傳播優(yōu)勢,加強文物價值闡釋傳播,增強中華文明傳播力影響力,在新的起點上繼續(xù)推動文化繁榮、建設文化強國、建設中華民族現(xiàn)代文明。
二、作品要求
(一)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正確政治方向、輿論導向、價值取向,唱響主旋律、弘揚正能量,嚴格落實意識形態(tài)工作責任制,為譜寫中國式現(xiàn)代化文物新篇章營造良好氛圍。
(二)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文化思想,堅持“兩個結合”,生動展示文物事業(yè)高質量發(fā)展突出成效,充分展現(xiàn)保障文物安全、加強文物保護、深化考古研究、闡釋中華文明突出特性、推進博物館改革發(fā)展與社會文物工作、強化革命文物保護利用、聚力文物科技創(chuàng)新與人才培養(yǎng)、提升文物對外交流合作等方面取得的工作成就與宣傳成果。
(三)主題鮮明、內容豐富、表述準確、制作精良、傳播廣泛,充分發(fā)揮文物資源優(yōu)勢,融合多種新媒體形式,充分體現(xiàn)中華文化重要元素,對推動文物全媒體傳播具有示范引領效應。
三、作品形式
2023年4月至2024年3月間,在網絡及新媒體平臺推出的文物相關音視頻、紀錄片、宣傳片、系列短視頻、動漫、H5、直播等(新聞作品除外);開展的文物融媒體活動;文物展示傳播小程序;以及其他各類文物新媒體作品。
四、申報主體
(一)各級文物行政部門、相關文博單位。
(二)黨政機關、群團組織、企事業(yè)單位等(傳媒類企事業(yè)單位需聯(lián)合文物相關單位申報)。
五、推薦/申報程序
(一)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文物局(文化和旅游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文物局負責本行政區(qū)域申報材料匯總、初核及推薦工作,應填寫推薦匯總表(附件1),加蓋公章后報送。每省(區(qū)、市)推薦項目不超過10項(含)。申報單位需按要求填寫項目申報書(附件2),加蓋公章后向所在地省級文物行政部門報送。
(二)中央國家機關、群團組織及企事業(yè)單位,中央有關文博單位,國家文物局直屬單位,可自行填寫申報書、匯總表,加蓋公章后報送。每單位申報項目不超過2項(含)。
(三)申報材料以U盤形式報送,連同項目申報書紙質版等寄送至指定地址。申報截止日期為2024年4月10日,過期不予受理。推介項目將在2024年文化和自然遺產日期間公布并宣傳推廣。
六、聯(lián)系方式
聯(lián)系人:中國文物報社 甘婷婷
聯(lián)系電話:18201371263
郵寄地址:北京市東城區(qū)東直門內北小街2號樓東門中國文物報社總編室
特此通知。
附件下載:(略)
1.2024年度中華文物新媒體傳播精品推薦匯總表
2.2024 年度中華文物新媒體傳播精品推薦書
國家文物局
中央網信辦
2024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