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汛〔2019〕2號《國家防汛抗旱總指揮部關于防汛抗旱行政責任人的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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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防汛抗旱總指揮部關于防汛抗旱行政責任人的通報
國汛〔2019〕2號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防汛抗旱指揮部,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防汛抗旱指揮部:
據預測,今年氣象年景總體偏差,旱澇災害較重,防汛抗旱防臺風形勢嚴峻。為切實做好2019年防汛抗旱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抗旱條例》關于防汛抗旱工作實行各級人民政府行政首長負責制的規(guī)定,現(xiàn)將全國防汛抗旱行政責任人,大江大河、大型及防洪重點中型水庫、主要蓄滯洪區(qū)、重點防洪城市、南水北調東線及中線工程沿線防汛行政責任人和沿海地區(qū)防臺風行政責任人名單予以通報。
請各級行政責任人堅持底線思維,強化風險和責任意識,立足于防大汛、抗大旱、防強臺、搶大險、救大災,切實履行工作職責,督促落實措施,扎實做好防汛抗旱防臺風各項工作。對因失職瀆職造成嚴重后果的,依法依紀追究責任。
附件:【官網下載】
1.全國防汛抗旱行政責任人名單
2.全國大江大河防汛行政責任人名單
3.全國大型及防洪重點中型水庫防汛行政責任人名單
4.全國主要蓄滯洪區(qū)防汛行政責任人名單
5.全國重點防洪城市防汛行政責任人名單
6.南水北調東線及中線工程沿線防汛行政責任人名單
7.沿海地區(qū)防臺風行政責任人名單
國家防汛抗旱總指揮部
2019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