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公通〔2020〕1號《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務管理局中國合格評定國家認可委員會秘書處關于開展2020年度司法鑒定能力驗證活動的通知》
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務管理局中國合格評定國家認可委員會秘書處關于開展2020年度司法鑒定能力驗證活動的通知
司公通〔2020〕1號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司法廳(局)公共法律服務管理處、司法鑒定管理局(處),新疆生產(chǎn)建設兵團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務管理處,各有關單位: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辦、國辦《關于健全統(tǒng)一司法鑒定管理體制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關于開展司法鑒定第三方評價工作的改革要求,貫徹落實全國市場監(jiān)管工作會議精神,按照司法部黨組關于做好巡視整改工作的部署安排,切實加強司法鑒定質量管理,更好發(fā)揮認證認可的約束作用,提升各鑒定機構/實驗室鑒定能力和水平,持續(xù)提高司法鑒定質量和公信力,按照《司法部關于嚴格準入嚴格監(jiān)管提高司法鑒定質量和公信力的意見》(司發(fā)〔2017〕11號,以下簡稱“雙嚴十二條”)和《司法部國家市場監(jiān)督管理總局關于加快推進司法鑒定資質認定工作的指導意見》(司規(guī)〔2019〕4號,以下簡稱“指導意見”)及《能力驗證規(guī)則》(CNAS-RL02)的要求,結合當前疫情防控和司法鑒定巡視整改工作要求,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務管理局、中國合格評定國家認可委員會(CNAS)決定即日起聯(lián)合開展2020年度全國司法鑒定能力驗證活動?,F(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計劃項目
按照司法鑒定管理工作需要,2020年度共開展35個司法鑒定能力驗證計劃,計劃編號為2020SF-CNAS 001至2020SF-CNAS 035(詳細內容見附件1),其中“篡改文件鑒定”計劃(編號為2020SF-CNAS 025)為2020年度司法部專項檢查項目。
二、參加范圍
(一)經(jīng)司法行政機關登記管理的司法鑒定機構應當按照司法行政機關的要求參加相應的能力驗證項目。擬申請從事司法鑒定業(yè)務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已獲得國家級或者省級資質認定或者實驗室認可的司法鑒定機構,以及擬申請資質認定、實驗室認可的司法鑒定機構,應當按照司法行政機關的要求以及“指導意見”、認證認可的相關要求,報名參加能力驗證活動。
(二)全國所有經(jīng)司法行政機關依法登記、開展“篡改文件鑒定”鑒定業(yè)務的司法鑒定機構必須參加“篡改文件鑒定”能力驗證計劃(編號:2020SF-CNAS 025),所需費用由司法部統(tǒng)籌解決。“篡改文件鑒定”能力驗證計劃為2020年度司法部專項檢查項目,各地司法鑒定管理部門應當統(tǒng)一組織落實報名工作,確保所有符合要求的司法鑒定機構全部報名、一個不漏。各地應當將本地所有開展“篡改文件鑒定”業(yè)務的司法鑒定機構匯總表(見附件2)于3月15日前發(fā)送至司法鑒定科學研究院。
三、組織實施
(一)實施單位
司法鑒定科學研究院承擔能力驗證活動實施工作,負責能力驗證計劃的技術運作,承擔接受報名、編制作業(yè)指導書、制備、分發(fā)樣品、回收和分析結果、完成并分發(fā)結果報告等相關具體工作。
(二)時間安排
1.報名。自本通知下發(fā)之日起至3月20日,各地統(tǒng)一組織司法鑒定機構報名,報名網(wǎng)址:www.ssfjd.cn。
2.樣品發(fā)放。司法鑒定科學研究院負責將能力驗證樣品或材料發(fā)放至報名參加能力驗證的司法鑒定機構,樣品發(fā)放時間為5月下旬至6月上旬。司法鑒定科學研究院將通過網(wǎng)頁公告或短信通知能力驗證樣品或材料發(fā)放情況。
3.結果反饋。參加能力驗證的司法鑒定機構應按各能力驗證計劃規(guī)定的時間要求,將結果反饋至司法鑒定科學研究院。
4.結果評測。司法鑒定科學研究院組織專家對司法鑒定機構反饋結果進行評價,于9月30日前完成結果評測工作。
5.反饋評價報告。10月下旬向各地司法鑒定管理部門和司法鑒定機構反饋評價報告和整改意見書。
四、有關要求
(一)認真組織實施。各地司法廳(局)司法鑒定管理部門要高度重視,及時將本通知要求傳達到各有關司法鑒定機構。應根據(jù)疫情防控要求、結合本地工作實際,制定能力驗證工作方案,落實工作責任,明確具體要求,組織實施機構報名等工作。對于重點疫情地區(qū)或疫情防控有特殊要求地區(qū),可以適當調整本年度能力驗證包括專項檢查項目的報名和實施進程,并于3月15日前將調整后的計劃方案報司法鑒定科學研究院。根據(jù)疫情防控的要求,本年度能力驗證的實施將暫緩采取集中測評、飛行檢查等形式。參加能力驗證的司法鑒定機構在完成能力驗證活動的過程中,應嚴格執(zhí)行疫情防控的各項措施要求。
(二)以能力驗證為契機做實做細第三方評價工作。開展第三方評價是《實施意見》提出的改革要求,各地要以開展能力驗證為契機,結合本地司法鑒定管理工作實際,豐富評價方式,規(guī)范評價內容??紤]司法鑒定行業(yè)狀況,每年應當對鑒定機構至少組織一次第三方評價(能力驗證、專家評審等),評價結果記入執(zhí)業(yè)檔案。
(三)切實提高能力驗證質量。應要求各參加機構獨立完成本年度各項能力驗證活動,確保能力驗證活動真實客觀反映司法鑒定機構、司法鑒定人的能力水平。在疫情防控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可以采取多種適宜的方式對司法鑒定機構具體實施能力驗證活動的過程進行督導檢查。對于抄襲、舞弊、結果串通等不誠信行為,一經(jīng)認定,司法行政機關應當依法依規(guī)對責任單位和當事人嚴肅處理。
(四)強化能力驗證結果的使用。能力驗證結果要以適當?shù)姆绞焦_、通報。對于拒絕參加專項檢查項目和本地司法鑒定管理部門指定的其他能力驗證項目,或者未按要求返回實驗室結果,或者能力驗證評價結果為“不通過”的,司法行政機關應當嚴格落實司法部“雙嚴十二條”有關要求,督促規(guī)范整改,整改后仍不能滿足基本能力要求的,予以注銷。要加強和完善能力驗證活動數(shù)據(jù)庫建設和管理,對相關情況進行總結和綜合分析,為加強和改進司法鑒定管理工作提供參考和依據(jù)。請各地司法鑒定管理部門于12月29日前將本年度能力驗證結果不合格鑒定機構及其鑒定人整改、培訓工作情況及相關工作打算報送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務管理局。
五、聯(lián)系人及聯(lián)系方式
(一)報名、實施、技術問題
司法鑒定科學研究院質量處:劉紅紅、劉宇辰;聯(lián)系電話:021-52351148轉2519,021-52351397;電子郵箱:liuhh@ssfjd.cn(《本地所有開展“篡改文件鑒定”業(yè)務的司法鑒定機構匯總表》請發(fā)至此郵箱)。
(二)政策咨詢、反饋建議或意見
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務管理局:袁昌振 ;聯(lián)系電話:010-65152335;傳真010-65152714;電子郵箱:sfbsfjd@163.com。
CNAS秘書處:賈汝靜;聯(lián)系電話:010-67105376;電子郵箱:jiarj@cnas.org.cn。
司法鑒定科學研究院:方建新;聯(lián)系電話:021-52353025;電子郵箱:fangjx@ssfjd.cn。
附件:
1.2020年度司法鑒定能力驗證計劃目錄
2.本地所有開展“篡改文件鑒定”業(yè)務的司法鑒定機構匯總表
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務管理局
中國合格評定國家認可委員會秘書處
2020年2月28日
本文鏈接:http://www.fl1002.com/law/79268.html
本文關鍵詞: 司公通, 司法部, 公共法律服務管理局, 合格, 評定, 國家認可委員會, 秘書處, 2020年度, 司法, 鑒定, 能力, 驗證, 活動,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