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2019年法治政府建設年度報告
財政部2019年法治政府建設年度報告
2019年,財政部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全面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fā)的《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15-2020年)》(以下稱《綱要》),按照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要求,穩(wěn)步推進財政法治建設,不斷提升依法行政依法理財水平,財政體制、預算管理制度、稅收制度、國資國企改革等方面整體取得積極進展,財政法律制度體系更加完善,行政權力運行更加規(guī)范透明,法治政府建設取得顯著成效。
一、以習近平總書記全面依法治國新理念新思想新戰(zhàn)略為指引,持續(xù)推進《綱要》總體目標貫徹落實
(一)堅持和加強黨對財政法治工作的絕對領導。
部黨組切實履行主體責任,堅持將財政法治建設擺在財政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緊緊圍繞深化財稅體制改革,加快建立現代財政制度的中心工作,統(tǒng)一組織、統(tǒng)一部署、統(tǒng)籌協調財政法治工作,進一步彰顯財政法治工作的政治屬性。為進一步加強對全國財政法治建設的領導,2019年11月召開全國財政法治建設領導小組全體會議,劉昆同志主持會議并講話。會議按照《法治政府建設與責任落實督察工作規(guī)定》,進一步明確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同志和部內各司局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職責,構建起覆蓋全體財政領導干部,全員參與、分工合作、各負其責的責任閉環(huán)體系。
(二)部黨組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全面依法治國新理念新思想新戰(zhàn)略。
部黨組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全面依法治國新理念新思想新戰(zhàn)略,將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全面依法治國的重要講話和指示批示精神作為“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的重要內容。以“兩個維護”的實際行動,推動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全面依法治國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不折不扣貫徹落實。2019年,部黨組為研究財政改革與財政法治建設重點工作,部署推進《法治財政建設實施方案》各項措施落實,以及研究審議年度立法工作計劃、法律法規(guī)草案送審稿、規(guī)章草案等財政法治工作,共召開部務會議、部黨組會17次,扎實推進《綱要》關于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職能的各項要求落實到位。
二、認真對照《綱要》各項任務要求,扎實推進財政法治建設
(一)依法全面履行財政職能,提升依法行政依法理財水平。
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堅持加力提效實施積極的財政政策。依法完善財政宏觀調控職能,科學穩(wěn)健把握逆周期調節(jié)力度,緊扣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目標任務,堅持穩(wěn)中求進工作總基調,加大對三大攻堅戰(zhàn)的支持力度,全面做好“六穩(wěn)”工作,不斷提升財政管理水平。依法加強地方政府債務風險防控,進一步完善地方政府隱性債務風險監(jiān)管政策,督促地方依法落實屬地管理責任,牢牢守住不發(fā)生系統(tǒng)性風險的底線。推進中央和地方政府間財政關系規(guī)范化法律化,遵循憲法和政府組織法的相關規(guī)定,完善不同層級政府特別是中央和地方政府事權法律制度。在明確支出責任的同時,加快理順中央和地方收入劃分,完善中央對地方轉移支付制度,優(yōu)化財政資源配置,提高財政轉移支付透明度。
持續(xù)深化財政領域“放管服”改革。截至2019年12月31日,已精簡80%的部本級行政審批事項,取消財政部門全部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和前置審批事項,僅保留5項部本級行政審批事項,其中會計師事務所從事證券、期貨業(yè)務資格審批和資產評估機構從事證券業(yè)務資格審批將按照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規(guī)定做好取消相關工作。將財政領域4項涉企經營行政許可事項納入“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試點,對“會計師事務所分支機構設立審批”和“中介機構從事代理記賬業(yè)務審批”實行告知承諾,對“設立免稅場所事項審批”和“會計師事務所設立審批”優(yōu)化審批服務。
(二)統(tǒng)籌推進立法工作,加快構建現代財政法律制度體系。
一是加快推進稅收立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資源稅法經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船稅法(修訂)經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審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yè)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修訂)以國務院令第714號公布。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維護建設稅法已經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初次審議;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增值稅法送審稿上報國務院審議;增值稅法、消費稅法、關稅法等立法工作取得較大進展。二是行政事業(yè)性國有資產條例送審稿上報國務院審核;預算法實施條例修訂草案擬盡快提請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三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修訂)、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暫行條例、金融企業(yè)財務規(guī)則(修訂)、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管理試行辦法(修訂)等立法工作有序推進。四是制定出臺6部部門規(guī)章,分別為:《財政部關于修改〈會計師事務所執(zhí)業(yè)許可和監(jiān)督管理辦法〉等2部部門規(guī)章的決定》(財政部令第97號)、《財政部關于修改〈代理記賬管理辦法〉等2部部門規(guī)章的決定》(財政部令第98號)、《財政部關于修改〈注冊會計師注冊辦法〉的決定》(財政部令第99號)、《財政部關于修改〈事業(yè)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的決定》(財政部令第100號)、《政府采購信息發(fā)布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101號)、《政府購買服務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102號)。五是推動制定出臺1部部門聯合規(guī)章:《信用評級業(yè)管理暫行辦法》。六是積極配合其他部門推動相關領域立法,對與財政工作密切相關的條款進行認真研究,及時提出立法意見和建議。七是持續(xù)開展財政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范性文件清理工作。2019年,財政部完成第十三次財政規(guī)章和規(guī)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在對截至2017年12月底發(fā)布的現行財政規(guī)章和規(guī)范性文件進行全面清理的基礎上,確定廢止和失效的財政規(guī)章和規(guī)范性文件共796件,其中,廢止的財政規(guī)章24件,失效的財政規(guī)章3件,廢止的財政規(guī)范性文件521件,失效的財政規(guī)范性文件248件。同時,組織開展有關證明事項清理、落實外商投資法、優(yōu)化營商環(huán)境等專項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三)強化財政權力制約監(jiān)督,推進財政重大決策科學化、民主化、法治化。
依法向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及時報告預算、預算執(zhí)行和決算情況,及時研究辦理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提出的意見和建議,切實改進相關工作。完善重大決策事項公眾參與機制,在制定涉及面廣、對市場影響較大的法規(guī)政策時,及時開展調研和專家論證,并引入第三方評估機制,提升決策程序透明度、參與度。增強政務信息公開意識,在財政立法工作中,對社會爭議較大、關注度較高的立法項目及時征求意見、發(fā)布進度,確保社會各界參與權知情權。進一步完善網民留言回復機制,對公眾提出的立法建議依法處理、及時回復。
在重大財政決策、重要財稅立法、重要案件辦理、重大項目研究過程中進一步發(fā)揮法律顧問和公職律師的作用。2019年7月,舉行第二屆財政部法律顧問聘任儀式,聘任14位法學界知名專家、知名律師擔任法律顧問;按照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fā)的《關于推行法律顧問制度和公職律師公司律師制度的意見》要求,加強財政部公職律師隊伍建設,切實提高公職律師履職盡責能力。
(四)規(guī)范財政行政執(zhí)法,加強法律風險內控機制建設。
印發(fā)《財政部重大行政執(zhí)法決定法制審核實施辦法(暫行)》,嚴格執(zhí)行重大行政執(zhí)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明確法制審核適用范圍、審核機制、審核內容和目錄清單相關程序。印發(fā)《財政部全面推行行政執(zhí)法公示制度執(zhí)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zhí)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實施方案》,對推行“三項制度”相關任務措施逐項分解,明確牽頭司局、責任單位、時間表和路線圖。對重大行政處罰按程序組織聽證,維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保障和監(jiān)督財政機關依法實施行政處罰。將內部控制建設作為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加強權力制約和監(jiān)督的重要舉措,開展年度法律風險內部控制專項考核評價工作,以內控考核評價為抓手,持續(xù)深入推進法律風險內控工作從“立規(guī)矩”向“見成效”轉變。
(五)發(fā)揮復議糾錯功能,依法妥善處理各類涉法涉訴糾紛。
依法妥善辦理復議應訴案件。2019年,共審理行政復議案件144件,辦理行政訴訟案件655件。加快案件辦理進度,依法及時有效化解社會矛盾糾紛,保障當事人合法權益,同時舉一反三,總結共性問題,規(guī)范和改進財政行政行為,促進依法理財、科學理財。依法依規(guī)做好信訪工作。嚴格執(zhí)行《信訪條例》《財政部信訪工作辦法》《財政部分類處理信訪投訴請求的主要法定途徑及相關法律依據清單目錄》,將信訪納入法治化軌道,依法妥善處理各類信訪矛盾,努力一次性把問題講清楚、說明白,把苗頭性、傾向性問題消化在初信初訪,依法維護信訪人合法權益。
(六)落實財政普法責任,提高干部法治思維和依法行政能力。
統(tǒng)籌落實普法責任制。根據《財政部關于落實“誰執(zhí)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的實施意見》,明確部內各單位和地方各級財政部門的普法責任,編制實施財政部普法責任清單。深入推進財政法治示范點建設。把財政法治示范點建設工作作為加強指導地方財政法治工作的重要抓手,以點帶面、上下聯動,形成法治政府建設創(chuàng)優(yōu)爭先、你追我趕的濃厚氛圍。加大財政干部法治培訓力度。通過組織部機關各司局干部、公職律師和財政系統(tǒng)法治處長參加法治培訓班,向部內同志開放行政處罰聽證會,組織部機關黨校學員旁聽行政訴訟案件庭審等形式,提高教育實效。結合12月4日國家憲法日定期舉辦“憲法宣傳周”,在全部范圍內組織開展新提任司處級干部憲法宣誓、憲法法律宣傳講座等活動,推動財政干部尊崇憲法、維護憲法、適用憲法。
三、存在問題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財政部的法治政府建設雖然取得了一定成績,但也還存在一些問題和不足,主要是部分觸動改革“硬骨頭”的立法攻堅任務需進一步形成合力;一些重要領域的財稅立法工作需加大推進力度,如期完成稅收立法任務時間緊迫;依法加強和改善財政管理的能力和水平需進一步提升,用市場化、法治化方式防范化解債務風險的任務較為艱巨;財政干部法治培訓的方式和覆蓋范圍上仍存在不足,影響了法治培訓效果等。對于這些問題,我們高度重視,認真研究,盡快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決。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和“十三五”規(guī)劃收官之年,做好財政法治建設工作意義重大。下一步,財政部將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全面依法治國新理念新思想新戰(zhàn)略,進一步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按照中央關于深化全面依法治國實踐的一系列要求,深入推進法治政府建設,不斷增強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做好財政工作的能力,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作出新的更大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