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革函〔2020〕591號《國家文物局關于龍華革命烈士紀念地保護利用展示及功能拓展項目的意見函》
國家文物局關于龍華革命烈士紀念地保護利用展示及功能拓展項目的意見函
文物革函〔2020〕591號
上海市文物局:
你局《關于報送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龍華革命烈士紀念地保護利用展示及功能拓展項目設計方案的請示》(滬文物〔2020〕25號)收悉。經(jīng)研究,我局意見如下:
一、原則同意所報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龍華革命烈士紀念地保護利用展示及功能拓展項目。
二、該項目設計方案尚需做以下修改和完善:
(一)總體設計應以整體提升紀念地保護展示水平為核心,以簡潔樸素大方為主調,突出莊嚴肅穆的氛圍,保持歷史風貌的延續(xù)性和周邊環(huán)境的協(xié)調性,體現(xiàn)紅色教育應有功能和內在精神。
(二)進一步評估拆改建筑的歷史價值,列出拆改建筑清單,補充說明與紀念地、江南彈藥廠舊址之間關系,與紀念地、江南彈藥廠舊址密切相關的歷史建筑應予以保留。
(三)深入論證新建雕塑廣場、紀念園的體量規(guī)模,優(yōu)化龍華墻、雕塑設計樣式,不宜新建景觀亭,避免沖淡革命紀念地主題。新建革命人物紀念雕塑應嚴格履行報批手續(xù)。
(四)新建通向“就義地”的林蔭道路宜以大塊花崗巖石有序鋪排,兩側以種植松柏喬木為主;花海設計應減小面積,花卉種類不宜多樣化、色彩不宜過于艷麗,避免過度景觀化傾向。
(五)補充“英烈坑”和就義樹的歷史信息,“英烈坑”應保持原大小和原位置,并制定防雨淋和防水淹措施。原就義地導覽石宜保留,不宜更換新石。建議根據(jù)歷史資料考慮在老橋原位置設計復原入口新橋。
(六)補充施工期間文物保護與環(huán)境保護預案。
(七)補充現(xiàn)狀照片和圖紙,認真校核文字。方案文本應補充責任設計單位、相關責任人及簽章。
三、請你局指導有關單位,根據(jù)《關于加強革命歷史類紀念設施、遺址和全國愛國主義教育示范基地工作的意見》要求和以上意見對方案進行修改和完善,并履行相應審批手續(xù)后實施。
四、請你局會同相關部門加強對項目實施的全程監(jiān)管,組織專業(yè)機構參與指導,確保文物安全。
專此函復。
國家文物局
2020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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