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保函〔2020〕1163號《國家文物局關于蒲壯所城之西晏公殿修繕設計方案的批復》
國家文物局關于蒲壯所城之西晏公殿修繕設計方案的批復
文物保函〔2020〕1163號
浙江省文物局:
你局《關于要求審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蒲壯所城之西晏公殿修繕工程設計方案的請示》(浙文物發(fā)〔2020〕57號)收悉。經(jīng)研究,我局原則同意蒲壯所城之西晏公殿修繕設計方案。
一、對方案提出以下修改意見:
(一)補充完善歷史研究和現(xiàn)狀勘察??陀^闡述、評估歷年使用及修繕情況,不宜將其統(tǒng)一認定為病害;可參照《古建筑木結構維護與加固技術標準》(GB/T50165-2020)復核建筑結構穩(wěn)定性;核查后開窗洞結構,明確是否設置過梁;補充木結構原色彩及油飾材料考證。
(二)堅持“最小干預”原則,以解決文物本體的病害為主,根據(jù)價值評估結果盡可能保留不同時期有價值的歷史信息,不宜以恢復、翻新至某一特定時期為修繕目標。進一步論證拆除北側披屋、統(tǒng)一更換望板的必要性;審慎論證去除水泥面層、恢復三合土地面的必要性;不得翻新灰塑。
(三)完善技術措施要求。明確木構件間水泥填充清理后的損傷處理方式;細化更換木構件、階沿石和油飾的材料類型和具體施工工藝,明確木構件含水率及防腐處理要求;補充空斗磚墻施工工藝。
(四)進一步校核方案文本和圖紙,確保圖文一致。實測圖應標注殘損狀況和范圍;補充完善平面、剖面圖,明確晏公塑像及基座、木柵欄門等具體位置。
(五)根據(jù)西晏公殿的展示利用定位,做好與基礎設施、防雷、消防、管線、裝修、展示等方面工作的銜接。
二、具體方案由你局指導有關單位按照上述意見修改、完善并經(jīng)你局批準后實施。
三、施工前請你局督促施工單位做好工地現(xiàn)場布置管理、崗前培訓、圍擋和支護等各項準備工作。施工中請加強協(xié)調和項目監(jiān)管,及時開展項目檢查,督促項目管理單位和方案設計單位加強施工全過程指導,督促項目施工單位嚴格遵守文物保護項目相關法律法規(guī)、標準規(guī)范要求,做好施工組織管理,主動接受社會監(jiān)督,確保項目質量和文物、人員安全。
四、項目竣工后,由你局按照《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文物保護工程竣工驗收管理暫行辦法》的相關要求,嚴格做好項目竣工驗收工作。
五、請你局切實加強管理,督促、指導相關單位做好保護后相關文物的日常養(yǎng)護工作,及時發(fā)現(xiàn)和排除隱患,確保文物安全。
專此函復。
國家文物局
2020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