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解教育部“權力清單”包括24項行政審批事項
將對違規(guī)單位和人員追責
國務院要求,各部門不得在公布的清單外實施其他行政審批,不得對已經(jīng)取消和下放的審批項目以其他名目搞變相審批,堅決杜絕隨意新設、邊減邊增、明減暗增等問題。對違反規(guī)定的將嚴肅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責任。
國務院提出,各部門要改革管理方式,向“負面清單”管理方向邁進,清單之外的事項由市場主體依法自主決定、由社會自律管理或由地方政府及其部門依法審批。
公眾可監(jiān)督行政審批項目的運行
據(jù)了解,此次公開匯總清單不是對現(xiàn)有行政審批事項予以固化,國務院審改辦將在聽取社會各方面意見的基礎上,進一步推動行政審批事項的取消和下放。
相關信息向社會全面公開后,公眾可以對各部門的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以及行政審批項目的設定、運行、調(diào)整、監(jiān)督、管理等提出意見建議。
推行權力清單,把權力放在陽光下
“要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周孝正認為,教育系統(tǒng)推行權力清單是往前邁一大步。
持類似觀點的還有微博名人、湖南省紀委預防腐敗室副主任陸群(網(wǎng)名“御史在途”),他認為,確權、清權,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等都是中紀委全會的統(tǒng)一要求。過去一些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和學校的領導并不十分清楚自己權力的邊界在哪里,很容易濫用權力,導致腐敗。如果嚴格落實權力清單和公開制度,對預防腐敗有積極意義。陸群認為,現(xiàn)在反腐敗的高壓態(tài)勢早已形成,反腐敗沒有“特區(qū)”和“禁區(qū)”,教育系統(tǒng)已經(jīng)成為反腐敗的一個重要戰(zhàn)場,可以預計這一系統(tǒng)的防治腐敗工作一定會取得令人滿意的結果。
但在教育學者、21世紀教育研究院副院長熊丙奇看來,推行權力清單雖然有明晰相關權力,對權力進行制約的作用,但如果沒有監(jiān)督權力的切實制度、機制,還是很難去遏制腐敗。目前,導致大學腐敗的原因,是沒有建立現(xiàn)代學校制度。而熊丙奇眼中的現(xiàn)代學校制度是:校長公開遴選,對師生負責;行政權受到制約,不能主導教育資源和學術資源的配置;教師、學生有參與學校事務的權利,擁有參與權、表達權、監(jiān)督權和評價權。“只有建立現(xiàn)代學校制度,才可能對權力進行有效制約。”
行政審批改革最主要就是要簡政放權
熊丙奇認為,行政審批需要改革和調(diào)整,最主要就是簡政放權,推行中央向地方放權,地方向?qū)W校放權,擴大學校辦學自主權。因為行政權力過大,就會導致兩個問題。一是通過行政審批,造成權力尋租、權錢交易;二、學校辦學權力受到影響,不利于學校自主辦學。因此,政府部門應回歸本位,同時要落實辦學自主權,讓學校自主辦學。
“把審批權力下放、取消,是從根本上反腐敗,沒有房子,人家就不會租你房子,你也就弄不到租金。”周孝正表示,簡政放權有利于減少權力尋租的機會。
教育腐敗頻發(fā) 須標本兼治
教育系統(tǒng)的腐敗也引發(fā)了社會焦慮,大學任教的黃女士表示:“很多人在干著腐敗的事卻渾然不覺。要評價起來,只能說是無奈,不隨波逐流,就只能受欺負,或者做個憤青。”
陸群也指出,近年來,教育系統(tǒng)發(fā)生了不少腐敗案件,一些案件涉案人員之多、涉案對象身份之特殊、涉案金額之巨大,都超乎人們的想象。這些案件嚴重影響教師隊伍形象,甚至引發(fā)人們對教育體制的質(zhì)疑。
中國傳媒大學(微博 招生辦)大四學生羅紫茜表示,教育系統(tǒng)應該加強自我監(jiān)督,而家長也應該履行好監(jiān)督的責任,不再做沉默的羔羊。她說:“記得小學時,學校每年都要換一套校服,而且平時只有升旗時才需要穿。‘每年換校服的意義在哪里呢?’讓家長納悶不已。為了小孩不被特殊對待,家長大都選擇沉默接受。而這一現(xiàn)象,也出現(xiàn)在教輔訂閱、補習班等問題中。”
周孝正認為,雖然現(xiàn)在反腐敗工作取得了明顯成效,但還處于治標階段,要慢慢過渡到治本階段。“現(xiàn)在還主要是‘權力反腐’,你要打老虎,你自己首先得是大老虎,要打大虎,你必須是超級老虎才行。”周孝正說,治本之道根本還在于用制度來反腐,通過制度建設,讓官員不敢、不愿意、不能,也不必去貪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