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政辦函〔2021〕42號《湖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建立湖北省社會組織工作聯席會議制度的通知》
湖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建立湖北省社會組織工作聯席會議制度的通知
鄂政辦函〔2021〕42號
各市、州、縣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
為加強社會組織工作統籌協調,建立健全工作機制,促進全省社會組織健康有序發(fā)展,經省人民政府同意,建立湖北省社會組織工作聯席會議制度?,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主要職能
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社會組織工作的決策部署和有關法律法規(guī),統籌推進全省社會組織登記管理和健康有序發(fā)展,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研究制定全省社會組織管理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綜合監(jiān)管機制;督促檢查社會組織管理責任及相關政策措施落實情況;指導各地區(qū)和各有關單位按照法定職責做好社會組織管理工作,對履職不力、造成不良影響的單位或地區(qū)強化督辦問責;總結、交流、推廣社會組織管理工作經驗;完成省委、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組成人員
召集人:楊云彥 省政府副省長
副召集人:
陳家偉 省政府副秘書長
柳望春 省民政廳廳長
成員:
王發(fā)讀 省委組織部部務委員
劉愛國 省委宣傳部副部長
燕元沂 省委統戰(zhàn)部副部長
翟忠明 省委政法委二級巡視員
李耀華 省委網信辦副主任
馮細國 省委外辦副主任
王偉雄 省委編辦副主任
張建文 省委直屬機關工委副書記
馬尚云 省文聯副主席
張明新 省社科聯副主席
劉 侃 省科協副主席
羅紹友 省工商聯副主席
朱世宏 省發(fā)改委副主任
黎虹省 教育廳副廳長
吳紅婭 省民宗委副主任
董煜華 省公安廳副廳長
胡應海 省民政廳副廳長
付艷云 省財政廳二級巡視員
陳世華 省人社廳副廳長
李開壽 省文旅廳副廳長
李向東 省衛(wèi)健委副主任
謝勝利 省審計廳副廳長
彭明方 省市場監(jiān)管局副局長
鄭李輝 省體育局副局長
嚴 宓 省地方金融監(jiān)管局副局長
蔡 軍 省國家安全廳副廳長
鄭克儉 省稅務局副局長
張鑒君 人民銀行武漢分行副行長
三、其他事項
(一)聯席會議辦公室設在省民政廳,承擔聯席會議組織聯絡和協調等日常工作,辦公室主任由胡應海同志兼任,聯席會議辦公室成員由成員單位有關處室(單位)負責同志擔任,并承擔辦公室相關工作。聯席會議成員因工作變動需要調整的,由所在單位向聯席會議辦公室提出,按程序報聯席會議召集人批準。聯席會議辦公室成員需要調整的,由所在單位提出,報辦公室備案。
(二)聯席會議實行工作會議制度,工作會議由召集人或副召集人召集,根據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開,參加人員為聯席會議成員,必要時可邀請其他有關部門、單位人員參加。
湖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1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