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財函〔2022〕48號《湖北省財政廳關于做好會計師事務所2021年度報備工作的通知》
湖北省財政廳關于做好會計師事務所2021年度報備工作的通知
鄂財函〔2022〕48號
各會計師事務所(分所):
根據《財政部辦公廳關于做好會計師事務所2021年度報備工作的通知》(財辦會〔2022〕5號)要求,現就做好我省會計師事務所2021年度報備工作通知如下:
一、報備方式與報備時間
會計師事務所2021年度報備實行網上報備。報備網址為財政會計行業(yè)管理網(acc.mof.gov.cn),報備時間為2022年3月18日至2022年5月31日。
二、會計師事務所年度報備內容
(一)對本次報備情況的簡要說明(含對報備內容真實性、完整性的承諾),以及會計師事務所質量控制制度、財務管理制度、分所管理制度和其他內部管理制度的執(zhí)行情況及變動情況的說明。會計師事務所對報備情況的簡要說明、相關制度執(zhí)行情況及變動情況說明等應當由會計師事務所首席合伙人(主任會計師)簽章,并加蓋會計師事務所印章。
(二)持續(xù)符合會計師事務所執(zhí)業(yè)許可條件相關信息(包括會計師事務所基本情況、會計師事務所合伙人(股東)情況等)。
(三)2021年度經營情況。
(四)會計師事務所國際業(yè)務等開展情況及境外設立分支機構情況。
(五)會計師事務所履行反洗錢和反恐怖融資義務情況。
會計師事務所投保職業(yè)責任保險的,還應當提交保單復印件(保險期間應當涵蓋2021年1月1日至報備日)。
三、會計師事務所分所年度報備內容
(一)對本次報備情況的簡要說明(含對報備內容真實性、完整性的承諾),會計師事務所分所對報備情況的簡要說明應由會計師事務所(總所)首席合伙人(主任會計師)和分所負責人聯合簽章,并加蓋會計師事務所(總所)及分所印章。
(二)持續(xù)符合分所執(zhí)業(yè)許可條件相關信息。
(三)2021年度經營情況。
四、會計師事務所年度自查自糾報備
會計師事務所應通過財政會計行業(yè)管理網“自查自糾報告”模塊,報備上一年度自查自糾報告。其中,執(zhí)業(yè)質量情況相關內容可于2022年8月31日前提交,其他內容應于2022年5月31日前提交。
設立分所的會計師事務所,其年度自查自糾報告由事務所總所統(tǒng)一提交,報告內容應當包括總所及各分所情況。
會計師事務所提交的年度自查自糾報告應當加蓋事務所總所公章、首席合伙人(主任會計師)簽章。
五、相關要求
(一)各會計師事務所(分所)要高度重視,指定專人負責報備工作,按時保質保量完成任務。同時,要嚴格把關,認真審核報備材料,確保報備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
(二)各會計師事務所(分所)名稱、首席合伙人(主任會計師)、合伙人(股東)、經營場所、有限責任會計師事務所的注冊資本、分所負責人等發(fā)生變更的,需在變更備案事項完成后再進行年度報備。省財政廳將對各會計師事務所(分所)網上報備材料與財政會計行業(yè)管理網登記的信息進行核對,如發(fā)現事務所基本信息報備有誤,將退回會計師事務所重新上報。
(三)對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完成網上報備工作的會計師事務所(分所),我廳將責令限期補報、進行約談并組織核查;對未持續(xù)符合執(zhí)業(yè)許可條件或存在其他問題的會計師事務所和分所,我們將嚴格按照《會計師事務所執(zhí)業(yè)許可和監(jiān)督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97號)相關規(guī)定處理。
報備期間,各會計師事務所(分所)報備業(yè)務聯系人請保持通訊方式暢通。報備單位不得在財政會計行業(yè)管理網上傳、處理、傳輸標注密級的文件資料。
聯系電話:027-67818765、027-67818763
技術支持電話:010-68553117
湖北省財政廳
2022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