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發(fā)改辦能源〔2017〕94號 關于印發(fā)《河南省電代煤、氣代煤設備(產品)推廣目錄(第二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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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印發(fā)《河南省電代煤、氣代煤設備(產品)推廣目錄(第二批)》的通知
豫發(fā)改辦能源〔2017〕94號
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發(fā)展改革委(能源局、辦):
為加快推進“雙替代”工作,確保完成省委、省政府十件民生實事下達的“雙替代”年度目標任務,我們在《河南省電代煤、氣代煤設備(產品)推廣目錄(第一批)》的基礎上又甄選出燃氣取暖器、碳晶電暖器等4項成熟、經濟、環(huán)保的取暖設備在我省推廣,現印發(fā)給你們,請結合實際予以推廣。
附件:河南省電代煤、氣代煤設備(產品)推廣目錄(第二批)
河南省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
2017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