滬府辦發(fā)〔2017〕21號《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建立上海市對口支援新疆工作前方指揮部(第九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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滬府辦發(fā)〔2017〕21號
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建立上海市對口支援新疆工作前方指揮部(第九批)的通知
各區(qū)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
經市政府研究,決定建立上海市對口支援新疆工作前方指揮部(第九批),其組成人員如下:
總 指 揮:楊 崢 閔行區(qū)委副書記,上海市援疆工作前方指揮部(第八批)總指揮、黨委書記(繼續(xù)留任)
副總指揮:史家明 市規(guī)劃國土資源局副局長
楊元飛 上海市援疆工作前方指揮部(第八批)副總指揮(繼續(xù)留任)
上海市對口支援新疆工作前方指揮部(第九批)下設5個組,即干部人才組(辦公室、監(jiān)察室)、聯(lián)絡保障組、規(guī)劃管理組、產業(yè)發(fā)展組、社會發(fā)展組。
上海市對口支援新疆工作前方指揮部(第九批)在對口支援新疆喀什地區(qū)葉城、澤普、巴楚、莎車四縣設分指揮部,由本市派出擔任的四縣援疆縣委副書記任分指揮長,援疆副縣長任副分指揮長。
第八批援疆干部返回后,其在上海市對口支援新疆工作前方指揮部(第八批)的職務自然免除。
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7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