瓊府函〔2020〕2號《海南省人民政府關于2018年度能源消耗總量和強度“雙控”目標責任評價考核結果的通報》
海南省人民政府關于2018年度能源消耗總量和強度“雙控”目標責任評價考核結果的通報
瓊府函〔2020〕2號
各市、縣、自治縣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屬各單位:
根據(jù)《海南省“十三五”節(jié)能減排綜合工作實施方案》(瓊府〔2017〕51號)和《海南省2017-2020年能源消耗總量和強度“雙控”目標責任評價考核實施方案》(瓊節(jié)能減排辦〔2017〕29號),省政府相關部門組成考核組,對全省18個市縣(不含三沙市)和洋浦經(jīng)濟開發(fā)區(qū)2018年度能源消耗總量和強度“雙控”目標完成情況以及節(jié)能措施落實情況進行了評價考核?,F(xiàn)將考核結果通報如下:
根據(jù)綜合評價考核,五指山市、澄邁縣、昌江黎族自治縣為超額完成等級;海口市、白沙黎族自治縣、瓊中黎族苗族自治縣為完成等級;三亞市、儋州市、東方市、定安縣、臨高縣為基本完成等級;文昌市、瓊海市、萬寧市、屯昌縣、樂東黎族自治縣、陵水黎族自治縣、保亭黎族苗族自治縣、洋浦經(jīng)濟開發(fā)區(qū)為未完成等級。
省政府對考核結果為超額完成等級的五指山市、澄邁縣、昌江黎族自治縣政府予以通報表揚,對考核結果為未完成等級的文昌市、瓊海市、萬寧市、屯昌縣、樂東黎族自治縣、陵水黎族自治縣、保亭黎族苗族自治縣政府和洋浦經(jīng)濟開發(fā)區(qū)管委會予以通報批評。文昌市、瓊海市、萬寧市、屯昌縣、樂東黎族自治縣、陵水黎族自治縣、保亭黎族苗族自治縣政府和洋浦經(jīng)濟開發(fā)區(qū)管委會在考核結果通報印發(fā)后一個月內向省政府作書面報告,提出進一步加強能源消耗總量和強度“雙控”工作措施。
各市縣政府、省政府直屬各單位要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有關工作部署,全面貫徹落實《海南省“十三五”節(jié)能減排綜合工作實施方案》,加快推進各項工作,確保完成 “十三五”能源消耗總量和強度“雙控”目標。
海南省人民政府
2020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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