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政辦函〔2017〕56號《延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加快燃煤鍋爐拆改和加油站油氣回收治理工作的通知》
《延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加快燃煤鍋爐拆改和加油站油氣回收治理工作的通知》
延政辦函〔2017〕56號
各縣區(qū)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門、各直屬機構:
為貫徹落實陜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fā)《陜西省“鐵腕治霾·保衛(wèi)藍天”2017年工作方案》(陜政辦發(fā)〔2017〕11號)、《鐵腕治霾專項行動方案的通知》(陜政辦發(fā)〔2017〕12號)和《延安市“鐵腕治霾·保衛(wèi)藍天”2017年工作方案》(延政發(fā)〔2017〕13號)要求,全面加快燃煤鍋爐拆改和油氣回收治理工作進度,切實改善延安市空氣質量,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請各縣區(qū)政府和有關部門單位對轄區(qū)內10蒸噸及以下和20蒸噸以上燃煤鍋爐進行摸底,精確建立工作臺賬,并報市大氣辦報備,5月10日前確定方案,7月底前基本拆除城市建成區(qū)10蒸噸及以下燃煤鍋爐,燃煤鍋爐完成煤改氣后,排放廢氣須經檢測合格方可運行;20蒸噸以上燃煤鍋爐要在10月份以前建成脫硫設施,并安裝煙氣在線連續(xù)監(jiān)測系統。
二、由市環(huán)保局牽頭,市商務局、工商局、交通運輸局、安監(jiān)局、公安局、各縣區(qū)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于2017年7月底前完成全市所有油庫、加油站油氣回收設施改造工作;儲油庫和加油站必須完成一次、二次和三次油氣回收改造工作;加油站地下油罐應于2017年9月底前全部更新為雙層罐或完成防滲池設置,進一步提高油氣回收效率。市交通運輸局負責,相關部門配合,于2017年8月底前完成對全市油罐車油氣回收設施改造。加油站油氣回收治理工作和地下油罐改造完成后,加油站、儲油庫業(yè)主須委托有資質的檢測機構對油氣排放進行檢測;檢測合格后,加油站、儲油庫業(yè)主向所在縣區(qū)環(huán)境保護部門提出驗收申請,提交油氣回收改造工程材料、驗收申請材料及檢測報告;接到驗收申請后,市縣環(huán)保部門會同有關部門進行聯合驗收。
三、請各縣區(qū)政府及相關單位要逐月確定重點工作任務,每月1日向市大氣辦(聯系人:吳濤、王娟,電話:0911-2160536;新區(qū)政府綜合樓536室)報告上月重點工作任務完成情況和當月重點任務計劃。市大氣辦會同市考核辦對各部門單位工作進展和效果實行清單管理,建立臺賬,定期分析研判,按季度對各縣區(qū)政府和有關部門單位工作進展情況實行通報講評。
延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7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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