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政規(guī)〔2018〕21號《武漢市人民政府關于取消及調整部分行政權力事項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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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市人民政府關于取消及調整部分行政權力事項的通知》
武政規(guī)〔2018〕21號
各區(qū)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門: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省人民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精神,進一步加大簡政放權力度,拓展“三辦”改革成果,經研究,決定再取消及調整一批行政權力事項,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清理調整內容
此次取消及調整的市級行政權力事項共30項,其中:下放5項、取消11項、新增1項、不再列入2項、4項合并為2項、調整權力類別1項、變更事項名稱4項、調整實施機關2項(詳見后附《取消及調整的市級行政權力事項目錄》)。調整后,市級保留實施的行政權力事項由1787項減為1768項,其中,由43個市直部門直接實施的行政權力由1442項減為1423項(包括:行政許可類149項、行政處罰類764項、行政強制類68項、行政征收類11項、行政給付類13項、行政檢查類153項、行政確認類52項、行政獎勵類9項、行政裁決類5項、其他類199項);由市直部門區(qū)分局實施的行政權力仍為345項不變。
二、有關工作要求
各區(qū)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相關部門要切實做好取消及調整事項的銜接落實工作,持續(xù)深化“三辦”改革,創(chuàng)新審批服務方式,規(guī)范審批服務行為,提高審批服務效率,切實加強事中事后監(jiān)管,不斷提高政府管理的科學化、規(guī)范化、法治化水平。
武漢市人民政府
2018年8月28日
(內容詳見附件)
附件:武政規(guī)[2018]21號—市人民政府關于取消及調整部分行政權力事項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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