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稅發(fā)〔2021〕43號《國家稅務總局廣州市稅務局關于開展2021年“我為納稅人繳費人辦實事暨便民辦稅春風行動”的通知》
國家稅務總局廣州市稅務局關于開展2021年“我為納稅人繳費人辦實事暨便民辦稅春風行動”的通知
穗稅發(fā)〔2021〕43號
國家稅務總局廣州市各區(qū)稅務局,市局機關各處室、各派出機構、各事業(yè)單位:
根據(jù)《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開展2021年“我為納稅人繳費人辦實事暨便民辦稅春風行動”的意見》(稅總發(fā)〔2021〕14號)、《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關于開展2021年“我為納稅人繳費人辦實事暨便民辦稅春風行動”的通知》(粵稅發(fā)〔2021〕33號)要求,結合廣州實際,市稅務局制定了《國家稅務總局廣州市稅務局2021年“我為納稅人繳費人辦實事暨便民辦稅春風行動”工作任務分工與時間進度安排表》(見附件)以及特色措施26條,并提出以下意見,請各單位(部門)認真貫徹落實。
一、堅持黨建引領,層層壓實責任
各單位(部門)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充分認識開展“春風行動”對進一步深化稅收征管改革、優(yōu)化稅收營商環(huán)境和大幅度提升社會滿意度的重要意義,高度重視,提升站位,將“春風行動”與深入開展黨史學習教育和“我為群眾辦實事”主題實踐活動緊密結合,作為廣州稅務部門開展黨史學習教育的重要舉措和深化稅收征管改革的“先手棋”,將學習成效切實轉化為推動納稅服務質量提升的強大動力和實際行動。要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fā)展思想,著力解決納稅人繳費人反映強烈的堵點、痛點、難點,持續(xù)辦好惠民便民實事,不斷增強納稅人繳費人獲得感。要以黨建引領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層層壓實責任,確保各項措施有效落地。
二、狠抓細化落實,加強跟蹤問效
各單位(部門)要將春風行動工作與當前優(yōu)化稅收營商環(huán)境、提升納稅人滿意度等工作緊密結合, 統(tǒng)籌兼顧,進一步細化各項任務。市稅務局在稅務總局、省稅務局下達的工作任務基礎上,結合廣州市實際制定了26條特色措施,各單位各部門要圍繞“優(yōu)化執(zhí)法服務·辦好惠民實事”主題,積極創(chuàng)新活動形式和內容,逐項落實。要及時總結好的經(jīng)驗做法和收集實效性強的意見建議,按季度將階段性工作進展報至市稅務局(納稅服務處)。市稅務局將對各單位(部門)春風行動開展情況跟蹤檢查,對措施執(zhí)行不力的單位(部門)將視具體情況進行責任追究。
三、注重培訓宣傳,營造良好氛圍
各單位(部門)對內要迅速開展培訓,確保全體人員掌握“春風行動”的工作精神、要求及具體任務;對外要通過各種媒體、辦稅服務廳等渠道向納稅人繳費人廣泛宣傳,為“春風行動”開展營造良好的氛圍。
附件:國家稅務總局廣州市稅務局2021年“我為納稅人繳費人辦實事暨便民辦稅春風行動”工作任務安排表
國家稅務總局廣州市稅務局
2021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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