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財法〔2021〕5號《國家稅務總局潮州市稅務局潮州市財政局轉發(fā)廣東省財政廳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關于印發(fā)群眾團體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確認操作指南的通知》
國家稅務總局潮州市稅務局潮州市財政局轉發(fā)廣東省財政廳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關于印發(fā)群眾團體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確認操作指南的通知
潮財法〔2021〕5號
各縣(區(qū))財政局、稅務局:
現將《廣東省財政廳 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關于印發(fā)群眾團體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確認操作指南的通知》(粵財稅〔2021〕29號)轉發(fā)給你們,請執(zhí)照執(zhí)行?!掇D發(fā)廣東省財政廳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關于印發(fā)非營利組織免稅資格認定和群眾團體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認定事項操作指南的通知》(潮財法〔2020〕1號)中的《群眾團體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認定操作指南》同時廢止。并提出以下幾點要求:
—、辦理機構和認定權限
市級財政、稅務部門負責受理省級委托群眾團體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認定事項。
二、辦理材料
群眾團體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認定申請材料按粵財稅〔2021〕29號操作指南要求進行。
三、辦理流程
市級財政、稅務部門接收群眾團體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申請,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核,聯合對獲得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群眾團體名單予以發(fā)布。
四、辦理時間
市級財政、稅務部門分別在每年的6月30日前集中受理群眾團體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認定事項申請材料,每年年底前完成群眾團體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確認工作,并聯合發(fā)布名單。
2021年度群眾團體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申報材料受理時間為2021年10月31日前,2021年年底前完成群眾團體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確認工作,并聯合發(fā)布名單。
本文鏈接:http://www.fl1002.com/tax/122644.html
本文關鍵詞: 潮財法, 潮州市稅務局, 潮州市財政局, 廣東省稅務局, 群眾團體, 公益, 捐贈, 稅前扣除, 資格, 確認, 操作, 指南,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