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總辦發(fā)〔2017〕126號《國家稅務總局辦公廳關于調整稅務總局領導基層聯系點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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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稅務總局辦公廳關于調整稅務總局領導基層聯系點的通知
稅總辦發(fā)〔2017〕126號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局內各單位: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領導調整情況,現將局領導基層聯系點調整情況通知如下:
王 軍局長 負責基層聯系點全面工作。
王秦豐副局長 聯系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山東省、青島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
于春生副局長 聯系北京市、上海市、貴州省、云南省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和西藏自治區(qū)國家稅務局。
汪 康副局長 聯系湖南省、廣東省、廣西壯族自治區(qū)、海南省、深圳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
顧 炬副局長 聯系重慶市、四川省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
張 敏紀檢組長 負責對稅務系統(tǒng)巡視和紀檢工作的業(yè)務指導和監(jiān)督檢查。
孫瑞標副局長 聯系福建省、江西省、河南省、湖北省、廈門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
任榮發(fā)總經濟師 聯系內蒙古自治區(qū)、遼寧省、吉林省、黑龍江省、大連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協(xié)助聯系重慶市、四川省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
王陸進總會計師 聯系陜西省、甘肅省、青海省、寧夏回族自治區(qū)、新疆維吾爾自治區(qū)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
劉麗堅總審計師 聯系江蘇省、浙江省、安徽省、寧波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
請各單位認真執(zhí)行稅務系統(tǒng)基層聯系點制度,按照稅務總局領導基層聯系點情況協(xié)助做好各項服務保障工作。
國家稅務總局辦公廳
2017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