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國稅發(fā)〔2017〕79號《廣東省國家稅務局轉發(fā)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fā)〈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實施辦法〉的通知》
《廣東省國家稅務局轉發(fā)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fā)〈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實施辦法〉的通知》
粵國稅發(fā)〔2017〕79號
廣州、各地級市、深汕合作區(qū)國家稅務局,局內各單位:
現(xiàn)將《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fā)〈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實施辦法〉的通知》(稅總發(fā)〔2017〕44號,以下簡稱《辦法》)轉發(fā)給你們,省國稅局補充以下要求,請一并貫徹落實。
一、高度重視,強化組織保障
全省各級國稅部門要充分認識做好政務公開工作的重要意義,將政務公開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健全政務公開領導機制,完善政務公開工作機制,構建一把手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工作格局。要分級分層組織實施政務公開教育培訓,加強對廣大稅務干部尤其是領導干部的培訓。要著力提高政務公開工作人員的專業(yè)素質,提升工作水平。
二、細化責任,全力推動落實
全省各級國稅部門要對照《廣東省國家稅務局政務公開任務分解表》(見附件),進一步明確各部門工作職責、任務目標和具體要求,并結合行政管理體系建設理順工作機制。要注重健全政務公開工作聯(lián)動機制,整合政務公開方面的力量和資源,各項工作的牽頭部門要按照要求加快推進,各協(xié)辦部門要積極做好工作配合,協(xié)同推進。各級國稅部門要結合實際,將政務公開任務目標細化為具體措施,認真細致抓落實。要強化政務公開考評問責,落實政務公開工作責任,省國稅局將對各地落實《辦法》情況進行檢查,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督促整改。
三、把握重點,切實加強管理
要進一步加強政務公開全過程管理,嚴格按照《辦法》要求,對政務公開的內容、主體、時限、方式等方面進行全面梳理,由專人進行動態(tài)更新和定期審查;要進一步規(guī)范稅收政策解讀,按照“誰起草、誰解讀”的原則,加強規(guī)范性文件解讀,切實落實規(guī)范性文件和解讀稿同步起草、同步審批、同步發(fā)布“三同步”的要求;要進一步規(guī)范網站信息發(fā)布流程,做好信息公開保密審查,準確及時發(fā)布信息;要進一步完善信息發(fā)布協(xié)調機制,對涉及多個部門的政府信息,應當與有關單位溝通確認,確保發(fā)布信息準確一致。
附件:廣東省國家稅務局政務公開任務分解表【略】
廣東省國家稅務局
2017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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