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財稅政〔2018〕18號《天津市財政局天津市國家稅務局關于公布2018年獲得非營利組織免稅資格單位名單(第四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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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財政局天津市國家稅務局關于公布2018年獲得非營利組織免稅資格單位名單(第四批)的通知
津財稅政〔2018〕18號
各區(qū)財政局、國家稅務局,市國稅局直屬稅務分局、海洋石油稅務分局:
根據(jù)《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非營利組織免稅資格認定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8〕13號)和市財政局、市國稅局、市地稅局《轉(zhuǎn)發(fā)〈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非營利組織免稅資格認定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的通知》(津財稅政〔2010〕2號)的有關規(guī)定,經(jīng)市財政局、市國稅局審核認定,天津市互聯(lián)網(wǎng)金融協(xié)會、天津市河北工業(yè)大學教育發(fā)展基金會、天津市春暉孝慈公益基金會、天津市青少年事務社工管理服務中心獲得非營利組織免稅資格,有效期自2017年度起5年內(nèi)有效。
請獲得免稅資格的非營利組織按規(guī)定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免稅申報、備案手續(xù)。
市財政局(地稅局)將獲得非營利組織免稅資格單位名單在天津財政地稅政務網(wǎng)公布,請各有關區(qū)國家稅務局將獲得非營利組織免稅資格單位名單依法主動公開。
天津市財政局
天津市國家稅務局
2018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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