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國稅〔1996〕036號 北京市國家稅務局轉發(fā)《國家稅務總局文化部關于印發(fā)〈演出市場個人所得稅征收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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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國家稅務局轉發(fā)《國家稅務總局文化部關于印發(fā)〈演出市場個人所得稅征收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的通知
京國稅〔1996〕036號
各區(qū)、縣國家稅務局,直屬分局:.
現(xiàn)將《國家稅務總局文化部關于印發(fā)〈演出市場個人所得稅征收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國稅發(fā)〔1995〕171號)轉發(fā)給你們,請依照執(zhí)行。
附件:《國家稅務總局文化部關于印發(fā)〈演出市場個人所得稅征收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國稅發(fā)〔1995〕171號)
北京市國家稅務局
1996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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