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海南省稅務局關于優(yōu)化整合網上稅務局部分操作模塊和自助辦稅終端功能的溫馨提示
國家稅務總局海南省稅務局關于優(yōu)化整合網上稅務局部分操作模塊和自助辦稅終端功能的溫馨提示
尊敬的納稅人:
為進一步落實“放管服”改革要求,增加納稅人獲得感,我局對網上稅務局部分操作模塊和自助辦稅終端進行了優(yōu)化升級,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網上稅務局優(yōu)化整合部分操作模塊
(一)增加納稅人定期定額核定網上申請功能。自2018年9月1日起,網上稅務局公共業(yè)務增加納稅人定期定額核定網上申請功能(操作方法見附件1),納稅人可通過網上稅務局“公共業(yè)務”-“定期定額核定申請”功能申請。納稅人網上提交申請后,可通過網上稅務局“我的事項”模塊獲取審核反饋信息。
(二)實現逾期申報功能。網上稅務局原國稅、原地稅網上申報系統已實現逾期申報功能(操作方法見附件2、3),正常、非正常狀態(tài)納稅人可以通過網上辦理各稅種的逾期申報。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也可通過自然人稅收管理系統扣繳客戶端進行逾期申報。
(三)網上簽署稅庫銀三方協議。網上稅務局授權(委托)劃繳協議簽署(稅庫銀三方協議簽署),新增電子印章功能(操作方法見附件4),新登記納稅人可以通過該功能簽訂三方協議并打印,無需再到辦稅服務廳辦理。
二、優(yōu)化自助辦稅終端功能
自助辦稅終端領用發(fā)票功能再次優(yōu)化,在納稅人票量核定的范圍內,該功能單次領取增值稅專用發(fā)票和增值稅普通發(fā)票數量上限由原來的100份變更為200份。
國家稅務總局海南省稅務局
2018年8月31日
附件:【官網下載】
1、定期定額戶核定定額申請納稅人端
2、網上電子稅務局逾期申報(原國稅系統1)
3、網上電子稅務局逾期申報(原地稅系統)
4、授權(委托)劃繳協議簽署(稅庫銀三方協議簽署)
本文鏈接:http://www.fl1002.com/tax/40606.html
本文關鍵詞: 海南省稅務局, 優(yōu)化, 整合, 網上, 操作, 模塊, 自助, 辦稅, 終端, 功能, 溫馨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