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西藏自治區(qū)稅務局關于2019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相關事項的通告
國家稅務總局西藏自治區(qū)稅務局關于2019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相關事項的通告
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辦理2019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44號)要求,為維護納稅人合法權益,建立合理有序的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制度,根據(jù)西藏自治區(qū)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勢,現(xiàn)就2019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年度匯算相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遠程辦理渠道
為進一步拓展網上辦稅事項便利納稅人,我局將自2020年3月31日起,為西藏自治區(qū)納稅人開通手機、網頁等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年度匯算遠程辦稅渠道。
為便于納稅人高效便捷、錯峰有序完成個人所得稅年度匯算,稅務機關已通知各扣繳單位和納稅人分批分期辦理年度匯算的時間,請納稅人盡可能按照通知的時間段辦理。如確因工作繁忙等原因不便在此段時間辦理的,可在年度匯算期內與稅務機關預約或通過網上稅務局(包括手機個人所得稅APP和WEB端)辦理。
二、現(xiàn)場辦理渠道
為支持疫情防控工作,請納稅人盡量選擇“非接觸式”辦稅方式,通過網上稅務局(包括手機個人所得稅APP和WEB端)辦理年度匯算,享受稅務機關按規(guī)定提供的申報表預填服務。如確需現(xiàn)場辦理的,可前往本人任職受雇單位(沒有任職受雇單位的,為戶籍所在地或者經常居住地)所在區(qū)稅務機關的辦稅服務廳。為向納稅人提供優(yōu)質高效的現(xiàn)場辦稅服務,國家稅務總局西藏自治區(qū)稅務局在各級稅務機關設置辦稅專區(qū)受理上門申報。詳細地址列表詳見附件1。
三、郵寄申報渠道
對于不方便通過網上稅務局(個人所得稅APP、WEB端)或辦稅服務廳辦理的,可以通過郵寄申報辦理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年度申報。需要通過郵寄申報方式辦理2019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的納稅人,具體辦稅指引詳見附件2。
稅務機關將竭誠為您服務!感謝您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附件:
1.西藏自治區(qū)稅務局2019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現(xiàn)場申報受理專區(qū)列表
2.西藏自治區(qū)稅務局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年度匯算郵寄申報辦稅指引
自然人電子稅務局網址:https://etax.chinatax.gov.cn
手機個人所得稅APP下載二維碼:
國家稅務總局西藏自治區(qū)稅務局
2020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