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法字〔2011〕188號《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關于未被凍結股權的股東能否增加出資額、公司增加注冊資本的答復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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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關于未被凍結股權的股東能否增加出資額、公司增加注冊資本的答復意見
工商法字〔2011〕188號
內蒙古自治區(qū)工商行政管理局:
你局《關于未被凍結股權的股東能否增加出資額、公司增加注冊資本的請示》收悉。經(jīng)研究,答復如下:
凍結某股東在公司的股權,并不構成對公司和其他股東增資擴股等權利的限制。公司登記法律法規(guī)、民事執(zhí)行相關法律法規(guī)對部分凍結股權的公司,其他股東增加出資額、公司增加注冊資本沒有禁止性規(guī)定。因此,在法無禁止規(guī)定的前提下,公司登記機關應當依申請受理并核準未被凍結股權的股東增加出資額、公司增加注冊資本的變更登記。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
2011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