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證上〔2018〕640號《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委員會工作細則(2018年12月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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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發(fā)布《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委員會工作細則(2018年12月修訂)》的通知
深證上〔2018〕640號
各市場參與人:
為貫徹中國證監(jiān)會新修改退市制度精神,切實擔起重大違法強制退市的決策主體責任,同時進一步規(guī)范上市委員會審核相關事項的職責、權利與工作程序,提高上市委員會審核工作的效率,本所對《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委員會工作細則(2018年修訂)》進行了修訂,現予以發(fā)布,并自發(fā)布之日起施行。
本所于2018年6月15日發(fā)布的《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委員會工作細則(2018年修訂)》(深證上〔2018〕283號)同時廢止。
特此通知
附件:深 圳證券交 易所上市委 員會工作細 則(2018年12月修訂)
深圳證券交易所
2018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