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局海關總署外交部關于來華航班乘客憑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登機的公告》民航公告〔2020〕9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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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局海關總署外交部關于來華航班乘客憑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登機的公告
民航公告〔2020〕9號
為確保國際旅行健康安全,降低疫情跨境傳播風險,對來華航班乘客實行憑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登機的做法。安排如下:
一、搭乘航班來華航班的中、外籍乘客在登機前5天內(nèi)完成核酸檢測。檢測應在中國駐外使館指定或認可的機構進行。
二、中國籍乘客通過防疫健康碼國際版小程序拍照上傳核酸檢測陰性證明。
三、外國籍乘客憑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向中國使領館申辦健康狀況聲明書。
四、有關航空公司負責在登機前查驗健康碼狀態(tài)和健康狀況聲明書。不符合相關要求的乘客不能登機。各航空公司應嚴格履行查驗手續(xù)。
五、乘客提供虛假證明和信息,須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六、中國大使館將認真評估駐在國核酸檢測能力,并在具備條件的時候發(fā)布具體實施辦法。
特此公告。
民航局
海關總署
外交部
2020年7月20日
本文鏈接:http://www.fl1002.com/doc/885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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