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資辦函〔2020〕1767號《自然資源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全域土地綜合整治試點有關準備工作的通知》
自然資源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全域土地綜合整治試點有關準備工作的通知
自然資辦函〔2020〕1767號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新疆生產(chǎn)建設兵團自然資源局:
為落實《自然資源部關于開展全域土地綜合整治試點工作的通知》(自然資發(fā)〔2019〕194號),切實做好試點安排,確保全域土地綜合整治試點工作順利開展,現(xiàn)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突出特點,嚴格把關
為突出試點工作的典型示范效應,請各地對目前上報的試點進行進一步梳理。逐一明確試點區(qū)域的主要類型及特點、擬通過試點解決的主要問題等事項。具體可結合《鄉(xiāng)村振興戰(zhàn)略規(guī)劃(2018-2022年)》明確的集聚提升、城郊融合、特色保護、搬遷撤并等村莊類型,根據(jù)試點區(qū)域實際情況進行分析歸納并填表說明(格式見附件)。各類試點應具有典型示范作用,并且符合《全域土地綜合整治試點實施要點(試行)》相關要求,確保核心指標可實現(xiàn),不出現(xiàn)負面清單規(guī)定的有關情形。
二、做好公示,接受監(jiān)督
全域土地綜合整治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社會各方高度關注。各地要充分考慮基層訴求,廣泛聽取群眾意見,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要求,對報部的試點名單及有關情況向社會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的,重新排序后正式報部備案,并說明社會公示情況。
三、統(tǒng)籌協(xié)調,密切配合
全域土地綜合整治涉及多部門職責,需要各部門參與配合。各地要在省級人民政府領導下,構建政府主導、部門協(xié)同、上下聯(lián)動、社會參與的工作機制。厘清權責邊界,明確部門分工,加強協(xié)同配合,加快建章立制,強化監(jiān)督管理,嚴格驗收評估,確保試點工作順利開展、取得實效。
請各地按照以上要求,加大工作力度,于2020年10月16日前將有關材料報部生態(tài)修復司。
聯(lián)系人及電話: 陳江華 010-66558567
孔令鋒 010-66557532
郵箱:jzhli@mail.mnr.gov.cn
自然資源部辦公廳
2020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