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保函〔2022〕234號《國家文物局關于龍亭大殿、北宋東京城遺址建設控制地帶內開封市夷門新洲二期建設項目的批復》
國家文物局關于龍亭大殿、北宋東京城遺址建設控制地帶內開封市夷門新洲二期建設項目的批復
文物保函〔2022〕234號
河南省文物局:
《河南省文物局關于上報開封市夷門新洲二期建設項目涉及龍亭大殿、北宋東京城遺址建設控制地帶設計方案的請示》(豫文物〔2022〕172號)收悉。經(jīng)研究,我局原則同意在龍亭大殿、北宋東京城遺址建設控制地帶內進行開封市夷門新洲二期建設項目。
一、請你局組織專業(yè)考古研究單位,在項目擬建區(qū)域進一步開展必要的考古工作,核實該地塊內地下遺存的分布和保存情況,評估建設區(qū)域與文獻記載和已有考古成果中關于北宋東京城及明代開封城道路布局等位置關系,對可能存在的地下重要遺存提出合理的避讓保護、地表標識等方案??脊虐l(fā)掘項目需另行填報考古發(fā)掘申請書。
二、所報方案應如實按照歷史高程計算工程施工開挖深度,實際開挖深度不得超過4米,調整或取消地下室及其他構筑物設計。進一步優(yōu)化9號樓與地塊內其他建筑的體量關系,切實落實規(guī)劃管控要求。補充評估擬建項目與周邊其他相關文物的關系與影響。充分考慮施工期間開挖、振動等對文物的影響,補充必要的保護措施及應急預案,注意避免使用大型機械,確保文物安全。
三、請你局指導相關單位根據(jù)以上意見對所報項目進行修改、完善,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履行相應審批手續(xù)后實施。
四、請你局會同相關部門加強對項目實施過程的全程監(jiān)管,組織專業(yè)機構參與指導,確保文物安全。項目實施過程中如發(fā)現(xiàn)重要文物遺存,應立即停止施工并研提保護措施。
此復。
國家文物局
2023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