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人社辦〔2021〕49號《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公布2021年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費用最低標準的通知》
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公布2021年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費用最低標準的通知
豫人社辦〔2021〕49號
各省轄市、濟源示范區(qū)、各省直管縣(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根據(jù)《河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征收農用地區(qū)片綜合地價有關問題的通知》(豫政〔2020〕16號)和《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河南省財政廳河南省自然資源廳關于對被征地農民參加基本養(yǎng)老保險實施補貼的意見》(豫人社〔2019〕1號),經研究,現(xiàn)將2021年各地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費用最低標準予以公布,自2021年7月1日起執(zhí)行。
各省轄市、濟源示范區(qū)、各省直管縣(市)可結合實際適當提高當?shù)厣鐣U腺M用標準,報省廳備案后生效。在當?shù)卮_定的社會保障費用標準生效前,按本通知公布的最低標準執(zhí)行。
2021年6月30日前已經按《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公布2020年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費用最低標準的通知》(豫人社辦〔2020〕20號)繳存社會保障費用的征地項目,繳存金額不低于實施依法確定的補貼方案所需資金,且在2021年7月31日前按審核權限向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提請社會保障審核的,社會保障費用標準可按豫人社辦〔2020〕20號文件執(zhí)行。此種情形提請社會保障審核的,須在原有報審材料基礎上,提供繳存社會保障費用的銀行進賬單原件、安置補償方案復印件、安置補償方案公告影印件和核算補貼金額的有關材料。
附件:2021年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費用最低標準
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2021年6月29日
2021年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費用最低標準
地區(qū) | 社保費用最低標準(元/畝) |
鄭州市(含鞏義) | 58200 |
開封市(含蘭考縣) | 42900 |
洛陽市 | 49500 |
平頂山市(含汝州市) | 44000 |
安陽市(含滑縣) | 44100 |
鶴壁市 | 40500 |
新鄉(xiāng)市(含長垣市) | 41700 |
焦作市 | 42100 |
濮陽市 | 46500 |
許昌市 | 44000 |
漯河市 | 44400 |
三門峽市 | 47200 |
南陽市(含鄧州市) | 42800 |
商丘市(含永城市) | 43200 |
信陽市(含固始縣) | 42100 |
周口市(含鹿邑縣) | 41500 |
駐馬店市(含新蔡縣) | 41100 |
濟源市 | 45100 |
全文下載(紅頭文件PDF掃描版):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公布2021年被征 地農民社會保障費用最低標準的通知
本文鏈接:http://www.fl1002.com/policy/117461.html
本文關鍵詞: 豫人社辦, 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2021年, 征地, 農民, 社會, 保障, 費用, 最低, 標準,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