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信陽市及其所轄獅河區(qū)、平橋區(qū)第一屆人民代表大會有關問題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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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信陽市及其所轄獅河區(qū)、平橋區(qū)第一屆人民代表大會有關問題的決定
1998年7月24日河南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通過
根據(jù)《國務院關于同意河南省撤銷信陽地區(qū)設立地級信陽市的批復》,撤銷信陽地區(qū),設立地級信陽市,撤銷縣級信陽市、信陽縣,設立獅河區(qū)、平橋區(qū)。按照有關法律規(guī)定,現(xiàn)就信陽市及其所轄獅河區(qū)、平橋區(qū)第一屆人民代表大會的有關問題決定如下:
一、信陽市及其所轄獅河區(qū)、平橋區(qū)設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成立信陽市第一屆人民代表大會籌備組,負責籌備信陽市第一屆人民代表大會的有關事宜?;I備組下設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負責審查信陽市第一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選舉是否符合法律規(guī)定,并報籌備組公布代表名單。獅河區(qū)、平橋區(qū)應依法成立選舉委員會,主持本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選舉。
二、信陽市及其所轄獅河區(qū)、平橋區(qū)的第一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應于1998年12月底以前召開。
三、信陽市第一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總名額為544名。獅河區(qū)第一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總名額為237名;平橋區(qū)第一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總名額為270名。代表總名額經(jīng)確定后不再變動。
四、信陽市第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名額為35人。獅河區(qū)第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名額為21人;平橋區(qū)第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名額為23人。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名額經(jīng)確定后,在本屆人民代表大會任期內不再變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