瓊府辦〔2018〕78號《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fā)全省相同政務服務事項名稱以及辦事指南統一規(guī)范目錄清單的通知》
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fā)全省相同政務服務事項名稱以及辦事指南統一規(guī)范目錄清單的通知
瓊府辦〔2018〕78號
各市、縣、自治縣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屬各單位: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fā)〈關于深入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的指導意見〉的通知》(廳字〔2018〕22號)、《國務院關于加快推進全國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臺建設的指導意見》(國發(fā)〔2018〕27號)等文件精神,深入推進“放管服”改革,實現全省同一事項無差別受理、同標準辦理。經省政府同意,現將《全省相同政務服務事項名稱以及〈辦事指南〉統一規(guī)范目錄清單》(以下簡稱《目錄清單》)印發(fā)給你們,《目錄清單》內的詳細內容由海南省行政審批制度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另文下發(fā),請認真遵照執(zhí)行。
各市縣政府和政府直屬各單位要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fā)展思想,充分認識深化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yōu)化服務改革的重要性,全面推進審批服務標準化、公開化、便民化。要嚴格按照“分類梳理、對口規(guī)范、確認公布”的原則,對相同政務服務事項的設定依據、事項名稱、事項類型、申請條件、申請材料、辦理時限、收費標準、辦理流程等八大項審批要素進行統一規(guī)范,于2019年2月底前完成本地區(qū)本市縣、本系統政務服務事項名稱及《辦事指南》的調整更新,并在“海南政務服務網”上正式公布。凡涉及機構職能調整和事項移交的,有關部門要抓緊辦理移交手續(xù),保持相同政務服務事項全省統一。今后凡涉及《目錄清單》內容動態(tài)調整的,由海南省行政審批制度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按程序報批發(fā)布。
附件:全省相同政 務服務事項名稱以及辦事指 南統一規(guī)范目錄清單的通知
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8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