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財法〔2021〕2號《佛山市財政局國家稅務總局佛山市稅務局關于公布2021年佛山市(市級)第一批獲得非營利組織免稅資格名單的通知》
瀏覽量: 時間:2021-07-24 04:28:48
佛山市財政局國家稅務總局佛山市稅務局關于公布2021年佛山市(市級)第一批獲得非營利組織免稅資格名單的通知
佛財法〔2021〕2號
各區(qū)財政局,國家稅務總局佛山市各區(qū)稅務局,市直有關單位: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非營利組織免稅資格認定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8〕13號)和《佛山市財政局國家稅務總局佛山市稅務局關于明確佛山市級非營利組織免稅資格認定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佛財法〔2019〕18號)規(guī)定,經佛山市財政局、國家稅務總局佛山市稅務局聯(lián)合審核認定,現將2021年佛山市(市級)第一批獲得非營利組織免稅資格名單予以公布,具體名單如下:
佛山市司法鑒定協(xié)會,有效期為2018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佛山市慈善會、佛山市湖南省衡陽市商會、佛山市第一中學教育發(fā)展基金會,有效期為2019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佛山市旅游協(xié)會、佛山市康澤慈善基金會、佛山市好友營青少年助學基金會、佛山市華英學校教育發(fā)展基金會、佛山市南獅退役軍人志愿救援隊、佛山市調解協(xié)會、佛山市金融債權及特殊資產管理協(xié)會,有效期為2020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佛山市財政局
國家稅務總局佛山市稅務局
2021年3月29日
本文鏈接:http://www.fl1002.com/rule/118285.html
本文關鍵詞: 佛財法, 佛山市財政局, 佛山市稅務局, 2021年, 佛山市, 市級, 第一批, 非營利組織, 免稅, 資格, 名單,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