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青島市稅務局關于推行新辦納稅人“套餐式”服務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青島市稅務局公告2018年第7號
國家稅務總局青島市稅務局關于推行新辦納稅人“套餐式”服務的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青島市稅務局公告2018年第7號
為優(yōu)化稅收營商環(huán)境,推進辦稅便利化改革,為納稅人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服務,根據(jù)《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推行新辦納稅人“套餐式”服務的通知》(稅總函〔2017〕564號)要求,現(xiàn)就推行新辦納稅人“套餐式”服務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套餐式”服務涵義
新辦納稅人“套餐式”服務是指稅務機關依托網上辦稅服務廳,對新辦納稅人首次到稅務機關辦理法定義務事項和首次領用發(fā)票相關辦稅事項時,實行一并辦理,建立集中處理涉稅事項的“套餐式”服務模式。
二、“套餐式”服務對象
新辦納稅人“套餐式”服務主要面向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多證合一”或辦理“兩證整合”后,首次到稅務機關辦理涉稅事項的納稅人。
三、“套餐式”服務內容
國家稅務總局青島市稅務局(以下簡稱“青島市稅務局”)新辦納稅人“套餐式”服務包括以下14個涉稅事項:
登記信息確認、網上辦稅服務廳開戶、財務會計制度及核算軟件備案、納稅人存款賬戶賬號報告、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登記、稅(費)種認定、定期定額戶核定定額(個體工商戶適用)、實名辦稅、授權劃繳稅款協(xié)議、房土稅源信息登記、發(fā)票票種核定(萬元版及以下,25份及以下)、增值稅專用發(fā)票最高開票限額審批(萬元版及以下,25份及以下)、增值稅稅控系統(tǒng)專用設備初始發(fā)行、發(fā)票領用。
四、“套餐式”服務流程
新辦納稅人“套餐式”服務主要業(yè)務處理流程為:新辦納稅人在網上辦稅服務廳提交“套餐式”服務事項申請;稅務機關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完成辦理,并通過網上辦稅服務廳反饋辦理情況;納稅人根據(jù)提示攜帶相關資料和增值稅稅控系統(tǒng)專用設備前往辦稅服務廳,辦理增值稅稅控系統(tǒng)專用設備初始發(fā)行。
納稅人可登陸青島市稅務局網上辦稅服務廳查看新辦納稅人“套餐式”服務功能操作手冊,青島市稅務局將根據(jù)升級優(yōu)化情況不定期進行更新。
五、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青島市國家稅務局關于推行新辦納稅人“套餐式”服務的公告》(青島市國家稅務局公告2018年第3號)同時廢止。
特此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青島市稅務局
2018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