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人社文〔2015〕308號《福建省引進高層次人才申報確認實施辦法(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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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福建省委組織部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fā)《福建省引進高層次人才申報確認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
閩人社文〔2015〕308號
各設區(qū)市黨委組織部、政府人社局,平潭綜合實驗區(qū)黨工委黨群工作部,省直、中央駐閩有關單位:
現將《福建省引進高層次人才申報確認實施辦法(試行)》印發(fā)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zhí)行。
在執(zhí)行過程中的重要情況和建議,請及時報送省委組織部人才處、省人社廳人力資源開發(fā)處。
附件:福 建省引進高 層次人才申 報確認實施辦 法(試行)
中共福建省委組織部
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2015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