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廣西壯族自治區(qū)稅務局關于公布2019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郵寄申報受理稅務機關的通告》國家稅務總局廣西壯族自治區(qū)稅務局通告2020年第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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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稅務總局廣西壯族自治區(qū)稅務局關于公布2019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郵寄申報受理稅務機關的通告
國家稅務總局廣西壯族自治區(qū)稅務局通告2020年第8號
為便利納稅人,稅務機關為納稅人提供高效、快捷的網絡辦稅渠道。納稅人可優(yōu)先通過網上稅務局(包括手機個人所得稅APP)辦理年度匯算,稅務機關將按規(guī)定為納稅人提供申報表預填服務;不方便通過上述方式辦理的,也可以通過郵寄方式或到辦稅服務廳辦理。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辦理2019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44號)規(guī)定,現(xiàn)公布廣西壯族自治區(qū)2019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郵寄申報受理稅務機關為國家稅務總局南寧市興寧區(qū)稅務局(地址:南寧市興寧區(qū)濟南路120號,郵編:530001,聯(lián)系電話:0771-3171116)。任職受雇單位(沒有任職受雇單位的,為戶籍或者經常居住地)所在地在廣西壯族自治區(qū)內且選擇郵寄申報的,納稅人需將申報表寄送至上述指定的受理稅務機關。
特此通告。
國家稅務總局廣西壯族自治區(qū)稅務局
2020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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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關鍵詞: 2019年度, 個人所得稅, 綜合所得, 匯算清繳, 郵寄, 申報, 受理, 稅務機關, 廣西壯族自治區(qū)稅務局, 通告, 2020年, 第8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