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長沙市稅務局關于不動產交易退稅(費)事項辦理工作通告
瀏覽量: 時間:2019-05-07 12:41:08
國家稅務總局長沙市稅務局關于不動產交易退稅(費)事項辦理工作通告
為確保各項減稅降費政策措施不折不扣落實到位,根據《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實施小微企業(yè)普惠性稅收減免政策的通知》(財稅〔2019〕13號)和《湖南省財政廳國家稅務總局湖南省稅務局關于落實小微企業(yè)普惠性稅收減免政策的通知》(湘財稅〔2019〕2號)等文件精神,我局擬對于2019年1月至2月期間辦理不動產登記而未享受減稅降費相關優(yōu)惠的納稅人予以退稅(費)。
我們將于本通告發(fā)布之日起陸續(xù)通過短信告知相關納稅人應享受的政策和應退稅(費)額,提醒納稅人核對相關信息,并按照退庫事項辦理的有關流程和規(guī)定將應退稅(費)額依次退還到納稅人的繳稅賬戶。納稅人如需了解不動產交易退稅(費)工作相關情況,可就近前往各辦稅服務廳或撥打12366進行咨詢。如現場無法答復,工作人員記錄問題并留下納稅人聯系方式,3個工作日內給予反饋。
國家稅務總局長沙市稅務局
2019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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